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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商标注册

佳木斯商标注册

由于我国实行申请在先原则,所以佳木斯商标注册申请日期的确定对于商标注册申请人权利的取得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注册法律依据见《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8条。

商标注册是获取新商标的唯一途径,企业可以自己到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商标,也可以交由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由于商标注册所涉及的专业知识较强,企业如果缺乏商标注册经验,容易因为商标名称不符、材料准备不齐全、办理流程不明确等原因导致商标注册失败。就算成功注册商标,也有可能出现因为注册商标不当而被撤销的情况。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商标审查是决定商标注册能否成功的重要阶段。商标注册审查是由各个具体的审查人执行的,由于每个审查员的专业知识、阅历、主观认识、个人能力等多个方面都不同,再加上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因此,商标注册审查人出现审查失误也是在所难免的,法律对这一问题也给予了补救方法——撤销注册不当的商标。代办商标注册多年,以多年的知识产权代理经验与您谈谈商标注册不当的撤销程序。注册商标怎么撤销

(一)提出商标注册不当的法律根据,即《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二)申请人可是任何单位或个人。

(三)申请的时间限制。须依据法律法规对颁布之前发生的行为无追溯力的原则,确定申请的时间限制。我国法律法规的不足是,对注册不当商标提出撤销申请,没有具体规定申请人自某商标注册之日后的多长时间内提出撤销申请,对保护当事人双方利益不利。主要是因为无论商标注册时间有多长,都能申请撤销,在一定层面上也会致商标注册不稳定。

(四)提交齐备的申请文件,如《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申请书》两份,同时说明理由;提供有关证据。

(五)交清费用,如申请费,若申请延期,就需交纳延期费。

(六)征求被申请人的意见。被申请人指商标注册人。商标评审委员会把《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申请书》寄给被申请人,限定被申请人在收到日始,30天内做出答辩。如被申请有拒绝答辩或超过规定的时间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丝毫不受影响地裁决这事项。

(七)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独立公正裁决,不偏袒任何当事人。

商标注册是一门专业的技术活,除了要精通理论知识外,还要有随机应变的能力,在进行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细节问题,因此需要做到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备案。比如商标的名字,如果没有通过审查,能及时采用备用方案,节省时间。

众所周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续展权,是指商标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续展注册的注册商标,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时继续享有商标权的权利。商标更新是现实生活中非常普遍的事情。许多企业变得越来越强大。在市场上驰骋多年后,他们必然面临商标更新的问题。那么,商标续展中常见的问题是什么?有什么特殊情况?如果商标权人遇到这种情况,如何解决?

商标续展时间: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不办理续展手续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商标上一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未能更新商标的后果: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依法注销注册商标。《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期满被撤销、宣告无效或者不再续展的,商标局自撤销、宣告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批准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无效或取消。

因此,在商标不再续展后的一年内,不可能有人申请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如果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被他人注册或者无效一年后被他人提交,那么无效商标将很难再次成功申请。所以,仍然有很大的风险!公司销售一空,如何续展商标?公司一旦死亡,将无法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果我们想通过续展来维持商标名称下商标的有效性,商标局有可能以“未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供年检”为由不予受理。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防止无形资产的流失,必须尽快转让和更新商标。

但同时,被撤销的公司办理商标转让也不方便。不能像正常的商标转让过程一样,简单地提供商标转让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还必须提供以下文件:如果公司想在撤销商标时保留该商标,最有效的办法是根据上述文件转让该商标,同时提交商标续展申请。商标权人死亡后如何保持商标的有效性?如果商标权人在商标权期满前突然死亡,不能再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续展?自然人死亡,需要转让商标的,应当先到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确定继承人。

如果继承人不止一人,他们可以一起继承。转让过程应与续签同时进行。除转让申请书、委托书等常规转让文件外,还需提供:商标局不会因为商标注册人已经注销或者死亡而主动撤销商标。但是,如果商标注册人不能履行注意义务,不能对自己的资产进行管理,则极不利于无形资产的保护和增值。公司名称、地址变更,商标换新,我该怎么办?由于该商标有效期为10年,公司通常会更改其名称或地址。

是否变更,以营业执照信息为准。营业执照上的地址或者公司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事先变更商标。当然,商标变更和商标续展也可以同时进行。商标变更将另行收费。在商标展期期间,我应如何保障权利?商标权期满未续展的,予以注销,不再受法律保护。但是,根据法律规定,有6个月的延长期。那么,6个月内的延长期能否得到保护?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商标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延长的注册商标续展期限内提出续展申请的,在申请被批准前,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他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

因此,在延长的期限内,法律医院倾向于保护。但建议债权人提前、及时办理续期手续,避免出现此类问题。商标续展申请被驳回,我该怎么办?商标局一般会批准续展注册申请,但仍有3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驳回续展注册申请的案件扩大原注册商标核准的商品使用范围。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对驳回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驳回申请一份商标复审续展申请书,连同原商标注册续展申请书和驳回通知书。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核准续展注册的,应当将续展注册移送商标局公告。

从某种意义上说,商标续展制度是法律赋予权利人的一种“宽限”保护制度,特别是在我国商标申请数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商标续展制度在保障企业商标专用权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避免商标再注册的麻烦,促进品牌长期价值的创造。当然,是否续签要视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原商标和商标没有过时,便于消费者识别,并具有一定的品牌价值,那么就不要忘记更新商标。但是,如果商标原有的表现形式已经过时,不符合当前的审美观,不利于消费者的认知和记忆,那么不更新另一个商标也是可行的。

此外,虽然出现了这些异常情况,但商标续展最常见的原因是忘记办理续展手续。因此,广大商标权人必须提高警惕,做好商标的维护工作。

商标申请过程中出现因有他人已经在先注册而被商标局驳回的情形时,商标申请人有权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复审,复审未通过的,可以通过行政诉讼予以维权。商标申请过程中出现因有他人已经在先注册而被商标局驳回的情形时,商标申请人有权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复审,复审未通过的,可以通过行政诉讼予以维权。

商标注册公司在这里提醒需要注意的是在以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的行政诉讼中,商标申请人的诉讼主张只能就引证商标与所申请商标的异同提出主张而不能通过此行政诉讼主张自身拥有争议商标权的在先权利。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本条规定已经明确商标局驳回申请的法定理由只有“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所谓“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实际上指的是商标法明确规定的几种不予注册商标的情形,而对于“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指的是商标局在审核申请商标后向商标申请人作出驳回申请的同时所附带的引证商标。

从行政诉讼法的角度而言,商标局审核商标申请文件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经商标复审委员会依法复审后具有可诉性,但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的基本规则,行政相对人只能就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实施诉讼不能随意扩大与具体行政行为无关的内容。

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实际上商标在先权利,例如著作权、域名权、名称权等均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已经注册的商标侵犯了上述权利的,应当由权利人通过民事诉讼予以维权,该争议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司法实践中,也是按照此规则运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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